中國音樂學院音樂科技系2016年視唱練耳、樂理考試評分算分辦法

  中國音樂學院音樂科技系2016年視唱練耳、樂理考試評分算分辦法音樂科技系視唱練耳、樂理考試評分算分辦法:

  1、新增視唱練耳綜合科目,成績計算方法為音樂聲學/樂器學/錄音與擴聲招考方向:

  視唱練耳綜合成績=視唱練耳成績×60%+《音樂音響聽辨》成績×40%;電子音樂制作招考方向:

  視唱練耳綜合成績=視唱練耳成績×60%+《音樂聽辨制作》成績×40%。

  2、視唱練耳綜合科目及格線:原則上為 60 分。如考生該科成績達到 60 分的人數,低于參加該科考試人數的 80%時,下調及格分數線使及格人數達到參加該科考試人數的 80%為止。

  3、樂理及格線按學院統一標準執行。

  4、視唱練耳綜合科目成績、樂理成績統一作為音樂科技系資格分處理,未達及格線的考生原則上不能發放專業合格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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